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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theng's microblog. | 侃侃而隨想極短文。

音樂回味:N2V 的 Hello

這篇文想要推薦一下這首電子樂曲:由來自中國的獨立音樂人 N2V 製作的 Hello。會想寫這個是因爲我以前有一段時期一直重複聽這首歌,而我剛才發呆的時候偶然回想起它 XD。

如果我沒記錯的話,我初次認識到這首日系 Future Bass 風格單曲的過程,可以說是十分地因緣際會。那時的我仍處在高中時期,而我當時想要在我那個時候用的聽音樂手機 App 搜尋那首由加拿大音樂人 OMFG 製作的經典名曲——Hello1

沒錯,也是因爲這樣,我在那個 App 顯示給我的搜尋結果當中發現到了這首剛好同名的 Hello。因爲被它那日系動漫風格的單曲專輯封面吸引,並且出於好奇,我決定點選這首歌來聽聽看。誰知道一試成主顧,我立刻迷上了這首歌,而我後來也一直選這首歌來聽,意猶未盡。

有趣的是,雖然操刀製作這首歌的 N2V 來自中國,但整首歌的歌詞都是用英文寫成的,而負責作詞以及演唱的歌手則是來自美國的 Lex Lu

其開頭的跳躍音型與可愛音色是這首歌戳到我的地方之一,而主唱女聲的甜美聲線也將整首歌的夢幻感推上更高的層次。

這首歌是陪伴了我度過我中學時期的精神食糧之一,希望讀着這篇文的你也能從中取得一些收穫。


  1. 我認識到這首歌曲是在更早的時候(應該是初中時期吧?),而這也是受到我那位多年好友的影響,不過那就是另一個故事了。 ↩︎




《地母》觀後感

《地母》馬來西亞上映版海報,取自 TGV 電影院網站。

《地母》馬來西亞上映版海報,取自 TGV 電影院網站

看了由馬來西亞本地華裔導演張吉安自編自導,並且之前在臺灣金馬獎中榮獲獎項的電影《地母》(Mother Bhumi)。這部以微觀角度描述馬來西亞歷史的電影在去年十二月已經在臺灣上映過了,而它終於在今年五月得以在馬來西亞上映。

《地母》這部電影和張吉安的前作《南巫》類似,有些自傳性質,故事背景圍繞在吉打州的馬泰邊境地區,並且含有結合上座部佛教成分的當地民俗信仰文化中的驅鬼與降頭元素。至於不同的地方,《南巫》的時空背景爲 1980 年代末,但《地母》的時空背景則爲 1998 年,也是馬來西亞政局動盪的一年。

我剛好是生在這個時代之後的人,所以對電影裡頭的劇情感觸沒有到很深,但根據一些年齡比我大(一點)的馬來西亞本地觀影者的,這部電影很忠實地呈現了當時的庶民生活以及來自體制的壓迫。

若帶着看鬼片的期望去看這部電影,你可能會失望而歸,因爲這部電影,比那些純嚇人的商業驚悚片有深度多了。


我喜歡這部電影介紹人物、故事背景與主要劇情的方式,對細節是有多麼地注重,例如其中一位人物——拿督陳初次登場,是在他與女主角鳳音在他辦公室會面的時候。僅僅是透過該橋段的辦公室佈景,以及他與女主角的對話,我們便得以瞭解他與女主角的關係,以及他過去的背景。

舉個例子,在他辦公室的佈景中,其辦公桌上的名牌,寫的是 Dato’ Abdullah Tan。這一細節,告訴了有注意到並且對馬來西亞改教政策有點瞭解的觀衆,他其實是位自願改教的華裔穆斯林。

此外,這部電影的運鏡、拍攝與剪輯手法不僅極具藝術感,而且每一段落的過渡都感覺得出來導演的意圖(除了某個疑似因配合馬來西亞電檢局審查而被刪減的橋段之外),即它所要帶出的故事訊息。劇情發展的整體步調相對緩慢,但恰到好處,剛好能讓觀衆有消化眼前資訊的空間,但又不至於太過冗長。

電影裡頭的對話也反映了馬泰邊境地區住民身處的多語言環境,馬來裔口操(吉打腔)馬來語、較年長的華裔角色口操北馬福建話、較年輕的華裔角色則說着參雜福建話用詞的大馬華語(有時也會講一些馬來話),而身爲暹羅裔的女主角鳳音則按需在福建話、華語、馬來語與泰語之間切換。不僅如此,當地的福建話民謠,以及馬來語詩歌,也不時在這部電影中出現。

講真一句,看着范冰冰這位中國女演員用道地的馬來西亞腔講華語,而且還得在四種相互混雜的語言之間切換,不僅讓我驚喜一下 XD,也讓我對她的表現感到佩服。

對了,說到電影配樂,我喜歡它幾乎不放任何背景音樂(除了需要將情緒激化的橋段之外)的編排方式,這樣一來觀衆就能自行品味劇情意義而不被背景音樂牽着鼻子走。主題曲《布秧》的好聽程度不在話下,但電影插曲之一——1950 年代的爵士風印尼老歌 Sabda Alam1,也是很妙的選擇。


這部電影的敘事角度,讓我聯想起臺灣作家黃麗群(欸?!!)在她的 Threads 頁面上所發表的、對於最近因其英文翻譯版獲得今年國際布克獎International Booker Prize)的消息而在臺灣紅極一時的小說《臺灣漫遊錄》的評論。該發文中有以下這段話:

我們不再認為個人的生命訴說必須附麗於大詞彙大符號大議論大痛苦之下才有價值,而是這些大詞彙大符號大議題大痛苦若不願屈尊跟每個很小的人去活,去走,去吃,那它沒有意義。

正是這個看法,使我認爲《地母》與《臺灣漫遊錄》其實有着一定的相似度,是一種這麼近又那麼遠的關係(對了,《夕霧花園》也可以算是)。

至於《地母》裡頭「體制壓迫」的成分,也令我想起之前看過的日本動畫電影《犬王》。

總而言之,這部電影能夠登上國際電影節,可說是實至名歸。想要瞭解馬泰邊境地區那獨特的文化交錯、布央谷2(Lembah Bujang)一帶的文明史,以及馬來西亞近代史的人,有機會的話應該要看這部電影,尤其是馬來西亞人本身。


預告片(馬來西亞上映版)


  1. 此連結指向的爲翻唱版。 ↩︎

  2. 又譯「布秧谷」、「布章谷」。 ↩︎




在音樂產業中,有「好的 AI」嗎?

上一篇發文中,我提及了最近在美國一些大學發生的「畢業典禮 AI 鬧劇」,而在其中一個事件中,一家唱片公司的 CEO 在畢業典禮演講時說到:「AI 正在改寫生產的過程。」(AI is rewriting production as we sit here.)

這引起了一個有趣的話題:在音樂產業中,有「好的 AI」存在嗎?

若按照我的道德標準來看,只要是「(無中生有的)生成式 AI」,尤其是在 ChatGPT 竄紅後陸續湧現的生成式 AI 服務,都是對人類的工作求生機會,甚至是整個人類文明造成危害的「壞 AI」。

至於「好的 AI」,我認爲它應能夠幫助人類有效地處理細節部分的冗務,或是爲人類音樂家提供更多施展才華、精進技術的機會,但不會將最基本的工作流程中「人類」的部分取代掉。

這樣的描述可能有點模棱兩可,但若我給出一些實際例子的話,可能就會比較明朗一些。

我認爲在音樂產業中的「好 AI」包括:

至於我認爲的「壞 AI」包括:


換句話說,那位講者當時說的那句話其實頗爲籠統,有很大的詮釋空間。AI 對音樂產業「好不好」,端看我們如何定義「生產」的過程,以及我們要將之「改寫」成什麼程度。

如果是將人類音樂家在 AI 時代前已存在的工具改良成品質更好的版本,我可以接受。但若是將人類音樂家最基本的活動(例如創作音樂)用 AI 取而代之,則我絕對接受不了。

我個人的 rule of thumb 是:「如果一般大衆沒有察覺到一個工具其實有用到 AI 技術,那它(八成)是個『好 AI』。」


不過說到底,在不同的音樂產業活動中,「真人演奏」似乎真的是撐得最久、最難被 AI 取代的東西。

即使已經有了像 Melisma 那樣的高仿真演奏工具,甚至是在二十世紀初左右——一個連「電腦」這個概念都沒有的時代——就已經有了自動演奏鋼琴之類的無人樂器,但實際演奏樂器,或是現場聆聽音樂演出的爽感,終究是機器取代不了的。


  1. AI 母帶後製工具雖然大幅降低了 DAW/DTM 音樂家的製作預算門檻,但你也可以說它搶了人類母帶後製工程師的飯碗。但與此同時,人類母帶後製工程師的專業眼光,仍然是這些 AI 工具取代不了的(如果有人在意的話)。 ↩︎

  2. 這裡指的是 MP3 或 WAV 之類的最終檔案,而非 MIDI。 ↩︎




大學畢業典禮的 AI 鬧劇

Wiwi 今天發佈的這篇文章,提及了在美國亞利桑那大學畢業典禮演講的前 Google CEO——Eric Schmidt,在台上「AI」前「AI」後地高談闊論,最終引來台下應屆畢業生的噓聲。

這起事件令我訝異的地方在於,「AI」這個名詞,彷彿成爲了某些人的迷藥,使得他們連最基本的「看場合講話」都不會了。

欸,將心比心一下啦,如果換作是你以一位即將要步入職場找工作的大學畢業生身分在台下聽着台上的人滿口 AI,並且一直強調「AI 可以幫你做原本可以由人類做的事情」,而在台下的你就是首當其衝的「受災戶」之一,難道你不會感到生氣嗎?

尤其是他當時講的以下這句話,最令我感到不寒而慄:

It [AI] will touch every profession, every classroom, every hospital, every laboratory, every person, and every relationship you have.

(它 [AI] 將會觸及每一個專業、每一間課室、每一家醫院、每一間實驗室、每一個人,以及你所經歷的每一段關係。)

——Eric Schmidt,前 Google CEO

「Every relationship you have」!就連最人性化的「人際關係」,他們都想讓 AI 去參一腳!


不僅如此,這起事件,並非唯一的例子。最近在美國的一些不同大學都發生了類似的畢業典禮 AI 鬧劇」。

原圖來源:美國網漫 Gunshow,第 648 期。

原圖來源:美國網漫 Gunshow第 648 期


  1. 其實那位講者用錯詞了,要表達「反應兩極」的話,在英文中用 polarising 這個詞比較妥當。bipolar 是用來形容某東西的雙極性(例如電晶體),或是形容患有雙相障礙的人的。 ↩︎




男性互動

哈哈哈⋯⋯讀到了 LQ7 的這篇文章底下的第二個註腳後,我覺得那根本就是以下這張迷因圖的完美體現。

矛盾吧 🙂。




剛好捕捉到雙彩虹啊啊啊

今天下午下了一場大雨,而就在剛才——也就是雨停後一段時間,並且夕陽逐漸西下、晚霞開始浮現——的某一瞬間,我在極爲不經意的情況下往住處外頭望了一眼,結果被我發現到天空掛着一對巨大的彩虹啊啊啊!!!

這個可遇不可求的美景,我當然是第一時間用我手上有的攝影器材(也就是我的平價手機⋯⋯)將它拍下來作爲紀錄!不過因爲該手機相機本身的品質不怎麼樣,所以還是無法忠實捕捉到我肉眼當時看到的畫面,所以我只能花多一點的時間用肉眼欣賞這片景色。

也還好我發現得及時,因爲這對雙彩虹,僅僅在幾分鐘的時間內,就逐漸消失無蹤了,先是(也就是「副虹」,即「附屬」的第二道彩虹)消失,然後就是主虹。與之搭配的背景晚霞也一樣,那唯美、宛如仙境的橙紫配色只維持了五分鐘左右,然後天色就逐漸暗下來,變成一片漆黑,只剩高樓大廈的燈光點綴。

簡直就是字面意義上的曇花一現啊。

這張照片構圖比較不平衡,但副虹的清晰度是相對而言最佳的;副虹在主虹的左邊(可能要費點眼力才看得到)。此照片的原始畫質版可在這裡找。

這張照片構圖比較不平衡,但副虹的清晰度是相對而言最佳的;副虹在主虹的左邊(可能要費點眼力才看得到)。此照片的原始畫質版可在這裡找。

這張照片的構圖比較好一些,但副虹已經變得比較淡了。此照片的原始畫質版可在這裡找。

這張照片的構圖比較好一些,但副虹已經變得比較淡了。此照片的原始畫質版可在這裡找。

這張照片比較注重在捕捉背景的晚霞,所以色彩平衡有調整過。此照片的原始畫質版可在這裡找。

這張照片比較注重在捕捉背景的晚霞,所以色彩平衡有調整過。此照片的原始畫質版可在這裡找。

這張照片的拍攝時間距離上一張照片的僅有一分鐘之差,但晚霞的顏色已經變得越來越不明顯,而一片暗黑正慢慢取而代之,但天空下方那些高樓大廈的燈光倒是越來越明亮。此照片的原始畫質版可在這裡找。

這張照片的拍攝時間距離上一張照片的僅有一分鐘之差,但晚霞的顏色已經變得越來越不明顯,而一片暗黑正慢慢取而代之,但天空下方那些高樓大廈的燈光倒是越來越明亮。此照片的原始畫質版可在這裡找。




盲盒音樂礦工

Alex Hsu 的個人網站首頁上看到了他的自介上寫著「盲盒音樂礦工」六字,並連結至他的 Spotify 頁面,上面展示著他使用 Suno AI 生成的 lo-fi 風格音樂。

看著這六個字,我的內心充滿着⋯⋯唉,無力感。

會有如此的無力感是因爲我又再次看着能夠以不費吹灰之力被大量生產的 AI 音樂於像 Spotify 之類的已經是僧多粥少的串流平台市場中以與人類音樂相比極爲不對等的優勢分一杯羹,使得小規模的人類音樂家越來越難從中求取生計。這個問題已經有許多文章與影片做了比我更好的解釋1,我就不在此贅述了。

另一個原因則是一個當下的現實:即使一位「盲盒音樂礦工」誠實地揭露自己的 AI 使用,普羅大眾仍然會將之與「音樂家」劃上等號,即使這兩者本質上是截然不同的東西。更不用提願意誠實揭露的甚至還是少數,許多「盲盒音樂礦工」可是很樂意將「音樂家」、「作曲家」之類的頭銜往自己身上掛。

歷史上的「音樂家」(無論是走實體還是數位音樂路線的),在把玩、探索、創造音樂的過程中,他們所體驗及成就的遠遠不只是「生產悅耳的聲音」而已。他們願意花上數年甚至數十年的時間,從零開始學習演奏樂器的技術與撇步並將之內化到自己的軀體中、深究一首經典作品背後的作曲技巧並將之系統化成可供後人學習的知識,以及與各個志同道合的樂友一同打造互相照應的音樂社群,成爲(同樣可供後世鑽研的)音樂史的一部分,無論自身在其中扮演的角色有多麼地渺小。

更不用提一位「盲盒音樂礦工」與「音樂家」之間的「獨立性」是有多麼地天壤之別:「音樂家」可以在不同樂器或音樂工具之間穿梭,但「盲盒音樂礦工」只能高度依賴一樣東西:AI 生成器2

這一切的文化與技術知識的累積,都是一個數位盲盒取代不了的。反之,這些數位盲盒背後帶來的訊息令我不寒而慄:學習沒有意義。「讓這些 AI (幫我)弄音樂出來(給我聽)就好了,還有必要學音樂嗎?」

就這樣,這些生成式 AI 從一個人身上奪走了他本應能習得的音樂技能。

通常如果我將某活動敘述或是稱呼放在自己個人網站首頁的自介上,那就代表我以自己從事該活動或是被如此稱呼爲傲,而「盲盒音樂礦工」這六字(或是「AI 音樂家」之類的近義稱號),是我絕對的例外。


  1. 例如由 Venus Theory 製作的這部影片(英文)以及由 Adam Neely 製作的這部影片(英文)。 ↩︎

  2. 而且在大多數情況下還是被科技巨頭控制的 AI 生成器。 ↩︎




限動、碎片化與會員制

看到碩人最近的貼文裡頭以下這段話,深有同感。

當真正的生活只剩破碎的限動,我才發現,我是真的忘記了。

我覺得這更坐實了「限動沒什麼存在價值」的說法。

「限動」這個體裁本身,本質上就只對篇幅極短的圖文或影片友善,因此只能容得下碎片化、不連貫的記錄。

相反地,即使是相對碎片化的「微型貼文」,blog 這個媒介本身也會幫你將之拼接起來。

所以,把那些重要得足以激勵你將之放在限動上的生活瞬間(即使它有多麼簡短都好),都放在 blog 上吧!


再更後來看到 Tian-Yan 的這篇文章,讓我更加確定限動的存在價值趨近爲零。

與其每個月花兩美金左右訂閱所謂的「限動會員制」以使用「比較沒有被閹割得那麼慘(但還是很慘)」的功能,倒不如將這些錢花在購買屬於自己的網域(便宜的話一年才不到 10 美金而已!),然後架設自己的 blog 網站(不用錢!——如果是使用靜態網站產生器搭配免費網站部署服務,或是部落格平台的免費版功能的話1)。

如果你一直在等一個開始寫部落格的理由,或許這就是了:你想要的那些功能,在這裡早就準備好了。

——摘錄自 Tian-Yan 的《部落格不需要會員制》一文


  1. 可以參考這個(比較良心經營的)部落格平台推薦清單。雖然要在上面使用比較複雜酷炫的功能的話就得付費,而且價碼會比較高一些,但付這筆錢能換來的價值,可是比將錢花在那個「限動會員制」好上許多! ↩︎




我越來越不明白限動存在的意義了

在停用 Facebook 與 Instagram、開設自己的部落格網站(包括後來新設的這個所謂「microblog」),並且斷斷續續地在上面發任何題材的貼文後,我逐漸體認到一點:限動好像沒什麼值得存在的意義

限動(全名爲「限時動態」)這個源於 Snapchat 的社群媒體功能,在如今於年輕人之間特別地流行(但中老年人也愛用,只是使用平台未必相同)。身邊與我年齡相仿的人都熱衷於使用這個功能(尤其是在 Instagram 上),而它甚至是某些人唯一的網路活動方式。

我在此也事先自首:我自己也有爲了在他們面前「刷線上存在感1」,有半自願地偶爾在 WhatsApp 上發一些限動。

但我發了幾次限動後,反而更搞不明白限動的意義了。

爲什麼要讓自己辛辛苦苦製作的貼文在一定時間(通常是 24 小時)後消失2?爲什麼要讓自己的貼文形式被這個功能本身所設的框架限制住?爲什麼要將自己的貼文發佈在一個觀看者連控制閱覽貼文用時的自由都沒有3的平台功能上?

爲了隱私?這也說不通啊。限動擋掉的人基本上4就只是「來不及在 24 小時以內看到發文的人」而已,而這也可能包括「我們希望他能夠看到」的人。

到最後,我能想到的較合理理由,只有「增加曝光率」、「製造流量」之類的商業取向目的5

但要說這些效應是「限動」這個功能本身促成的,可以說是在本末倒置。這類目的要能夠達成,先決條件是「平台上有足夠多的使用者」。但從現今的主流社群媒體發展史可以看出:這些平台並不是因爲「限動」本身才有許多的使用者,而是因爲上面的使用者原本就很多,「限動」才會流行起來。

換句話說,撇除「身邊人都在用」這個因素後,限動真的沒什麼值得存在的意義了。捫心自問,如果你到現在還在發限動,那這到底是因爲你是真的喜歡這個功能本身(即使它的功能有多麼地殘缺),還是只是因爲「身邊人都在用」而已?


延伸閱讀:


  1. 即對應日文網路流行語「生存報告」。 ↩︎

  2. 我知道有一些平台有提供「永久保留私人存檔」的設定,但並非全部平台都有提供類似設定,而且未必所有人都知道有如此設定存在,因此以實質意義而言,仍不影響這裡的論點。 ↩︎

  3. 一般的限動功能都會強制在一定秒數後刷到下一頁,想花多一點時間閱覽的人也因此被迫得自行點(滑)回去才能繼續看下去,是個非常煩人的使用體驗。 ↩︎

  4. 會說「基本上」,是因爲一些社群媒體可以設定誰可以(或不可以)看到某限動,但因爲大多數人都不會特地去碰這個設定,所以不影響這裡的論點。 ↩︎

  5. 諷刺的是,這個目的反而與「維護隱私」相互矛盾了。 ↩︎




在馬來西亞常用的通用化商標

通用商標(英文:generic trademark)指的是某產品的商標或是品牌名稱因爲其高知名度與使用廣泛程度而變成該產品類別的代名詞的現象。對網路世代而言最感到熟悉的例子也許就是 Google 作爲「網路搜尋引擎」的代稱。

這現象在馬來西亞當然也屢見不鮮,而有些通用化商標可以說是馬來西亞(或是鄰近的新加坡)特有的現象。有趣的是,其實在這些通用化商標之中,有一些並非馬來西亞本土品牌,但它仍因爲在馬來西亞市場十分受歡迎而在當地變成了一個通用化商標。

以下是一些(至少對我而言)比較常見的例子:

品牌名稱 代稱⋯⋯
Milo(美祿) 巧克力麥芽飲料
Maggi(美極) 快熟麵1
Mamee(媽咪) 乾型快熟麵零食
100 Plus(一百號) 運動飲料
Malta 麥芽氣泡飲料
Tupperware(特百惠) 飯盒
Panadol 止痛藥(撲熱息痛
Dettol(滴露) 消毒水
Sellotape 膠紙
Photostat 複印機
Sarsi 沙士2

延伸閱讀:


  1. 此爲馬來西亞慣用詞(之一),對應的臺灣用詞爲「泡麵」(詳見維基百科)。

    這個商標的通用化程度之高,甚至到了當地人習慣直接將快熟麵稱作「Maggi 麵」的地步。 ↩︎

  2. 這個例子比較有趣,因爲 Sarsi 原本是個商標,但在華語圈(尤其是臺灣)卻被直接當作一般名稱去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