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會反駁
現今馬來西亞的教育環境,無論是在校園裡或是家庭中,似乎仍然只注重在讓學生學會越多技能越好(或是至少能夠「當飯吃」的技能),或是考試能拿越多 A(即甲等)越好,或是能夠考上越有名氣的大學越好。
不過,我認爲即使讓學生學再多的琴棋書畫各項才藝,或是對外宣佈校內有再多學生在大考中拿多少條 A 都好,都比不上這個我認爲更重要,但許多人似乎不太在乎的素養:學會反駁。
當然,我這裡指的不是衝動頂嘴或是無意義的怨天尤人,而是能夠對一些自己感到不對勁的事情產生懷疑,並且需要時提出反對。沒錯,就是「批判性思維」。
能夠「學會反駁」,並非許多人想象中的那麼簡單。要能夠去反駁,得先認知到自己需要反駁。要認知到自己需要反駁,得先對自己所處的情況產生懷疑。要能夠產生懷疑,必須對自己應有的權益有充分的瞭解。要對自己應有的權益有充分的瞭解,必須先學會不對身邊人所講的一切照單全收,並且能夠形成自己的意見。
要達成「學會反駁」的能力所需經歷的每個階段,對於一個人在社會走跳都十分有幫助,更是維繫一個民主社會的支柱之一。
會特別強調這一點是因爲,根據我自己的主觀觀察,現今學生正在連意識到自己權益被侵害的能力都在逐漸流失中。但這也不能怪他們,主要還是因爲他們所在的學習大環境不適合,甚至不允許他們這麼做。
我之前是在一所華文獨立中學就讀的,並且需要遵守像髮禁、禁說廣東話等籍貫語言,甚至是穿校襪之類的校規1。現在畢業了,才理解到這些規則的不合理之處。
說來滿諷刺的。「立法、行政、司法三權分立,是民主制度的基石。」這個概念我們在中學歷史課中都背到爛了,但這個機制卻沒有在中學校園本身獲得切身的實踐。
學生(甚至是老師)無法參與「立法」(校規)、「行政」方式(老師與校方的指示)無法獲得監督(除非有外部輿論壓力所造成的公關危機),校園內甚至沒有完整透明的「司法」(解釋校規、決定處罰方式)機構。此外,這三大權力基本上都集中在校方,因此也不用去談「分立」了。
香港曾經有比較好一點的學生自治制度,但如今卻在愈加受限的環境下逐漸凋零。反觀馬來西亞的教育卻還只把焦點放在「多才多藝」或「找到好工作」上,卻忘記了更重要的自我意識與人文素養,這實在令我感到心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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